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经济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 .准考证下载: 请考生于2015年3月26-27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pgs.ruc.edu.cn)
2 .与导师见面: 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 .初试日期 : 2015年3月28-29日。
4 .初试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 .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 .初试成绩查询 :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 .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于2015年4月中下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 .复试日期: 201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
4 .复试内容:
(1)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经济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 .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 .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5年6月中下旬。
六、 学习年限及费用
我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学年。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
深圳研究院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安排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
七、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网站:www.szruc.net,联系电话:0755-26548581,2654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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