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我国加入WTO后面临全球化机遇和挑战,同时伴随我国市场经济逐渐完善,中央提出了在21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法治化国家,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批精通中外法律的法学人才,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批准,特举办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学员受益】
1、有机会接受国内一流的法学家、知名教授的悉心指导。
2、获得法学著名学府的权威证书,提升个人价值。
3、与来自不同业界的学员互相交流,成为学习和事业的伙伴。
4、搭建人生新的平台,创造成功新的机遇!
在全国统考前,提供权威的考前辅导,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未能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辅导而导致学员学籍有效期四年内统考未通过的,则全额退返学费和辅导费用。若学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通过考试,则不退还学费和辅导费用。
一 、开设法学专业
刑法学(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
二、 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理学、宪法、外国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外国刑法学、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犯罪学、物证检验学、证据法学、公司法论、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婚姻法、继承法、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WTO专题论坛。
三、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放宽)。
四、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网络课堂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两高”、国务院部委等知名法学专家兼课或讲座。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五、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
六、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有关申硕的相关规定和详细程序可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七、收费标准
1、学费两年38000元,书费700元一次性交清;资料费、研究生同等学力工本费自理;
2、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位课程考试费及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按中国政法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研究生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所交费用。
八、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日起,额满为止(限招40人)。
2、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研究生班报名登记表》;
(2)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交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
(4)交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四张;
(5)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4)交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四张;
(5)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51235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早9:00——晚6:00
网 址:http://www.eduni.cn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5号中国人民大学兴发大厦401
乘车路线:653路、302快路、731路、302路、特4路、特6路、320路、717路、808路、801区间,地铁10号线、4号线海淀黄庄路口南或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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