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5年08月28日
闽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闽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福建艺术类A批录取情况
专业科类计划数录取数录取最低分
音乐学(师范)艺术(文)4545564.35251099152
音乐学(师范)艺术(理)55545.4025807
美术学(师范)艺术(文)5555545.85237099167
美术学(师范)艺术(理)55539.45233088168
公共艺术艺术(文)2222248.093142085
公共艺术艺术(理)55246.075133101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3535525.202301031626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44504.20230100182
 备注:各专业分数计算方法:
(一)音乐学(师范类)专业、美术学(师范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各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
1.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3.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二)公共艺术专业考生按福建省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排序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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