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长沙南方职业学院采取贷、缓、助、减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我院按教育部规定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对特困生实行学费缓、减政策,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 学费缓缴: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缴齐学费,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由家长或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允许缓缴部分学费(原则上缓交额度不超过应交学费的三分之一),但必须在承诺和规定期限内补齐。缓交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学费减免:学院实行‘先贷后减’措施,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其在校表现,区别不同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3、经济困难补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学院将从实际出发,定期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适当补助。
4、学院帮助和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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