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考核,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而后进行平行志愿录取。
3.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满足志愿。
4.执行各省市(市、区)制定的有关优惠加分或降分政策。
5.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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