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职业学院面对哪些对象招生?如何录取?

2017年08月07日
    答:(1)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对象:普通类。指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的高中毕业生。(2)录取规定:根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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