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助学措施完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和少数民族成才计划奖学金等,最高享受标准为8000元/年;学院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设学年度奖学金;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适当提供勤工俭学机会;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五年一贯制学生第四年转段时享受政府一次性学费资助5000元。另外特制定海南省高职新生奖学金、专项助学金和省外高职新生奖学金。
(一)海南省新生奖学金:海南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规定分数并被我院正式录取,入学缴费注册后予以相应一次性奖励:
1、文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510分以上(含),理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90分以上(含),一次性发放奖学金5000元;
2、文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500-509分,理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80-489分,一次性发放奖学金3000元;
3、文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90-499分,理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70-479分,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000元。
(二)海南省新生专项助学金
1、海南省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应用泰语、应用印尼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专业免收一年学费5400元;海南省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旅游管理(航天旅游文化方向)专业且总分排列该专业海南户籍前50名,免收一年学费5400元及三年住宿费。
2、按规定选拔进入"思源学子圆梦工程"项目班的海南思源高中海南户籍毕业生,入学后享受以下专项助学金:
(1)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发放1000元助学金,免一年住宿费;
(2)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家庭困难考生入学后,免收一年学费及一年住宿费;
(3)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的家庭困难且高考成绩良好的考生(高考分数文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10分以上,理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390分以上)入学后,免两年学费及三年住宿费;
(4)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高考成绩优良的考生(高考分数文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40分以上,理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20分以上)入学后,免三年学费及三年住宿费。
(三)省外新生奖学金
省外高职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文理)在第一批次出档并且录取成绩前5%考生,最高享受标准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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