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2017年08月31日

(1).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格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比例调档。
(2).考生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严格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则会将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我院其它专业。
(3).对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录,各专业招录考生的类别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对江苏省统招考生,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4).对江苏以外的省份,招收普通类文科、理科或相关艺术类考生,相关专业对考生科类的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5).对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招生的录取办法为: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装饰设计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音乐表演(舞蹈)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8).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无男女性别限制。
(9).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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