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2018年05月15日

一、学校全称:鄂州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国标代码:11335

 

四、校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

 

五、招生层次:普通专科(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100%,男女比例不限,优录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办理。

 

2、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将按我省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平行志愿第一顺序专业确定,不设专业级差。

 

6、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18年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录取按各省录取规则执行。

 

七、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按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核定学费:艺术类6500元/年、普通类5000元/年。

 

八、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标准:

 

1、奖学金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1000元/年。

 

2、助学金标准 :特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3、家庭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均可到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金额8000元/年。

 

九、联系及咨询方式: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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