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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负责招生代理事宜

日期:2015年7月18日
  • 机构名称:河北石家庄铁路技工学校
  • 职位类别:招生老师
  • 招募人数:100人
  •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 专业要求:不限
  • 学历要求:不限
  • 工作地点:河北 不限
  • 性别要求:不限
  • 外语要求:不限
  • 计算机能力:不限
  • 户籍要求:不限
  • 年龄要求: 25-50
  • 婚姻要求:不限
  • 薪金水平: 面议
  • 国语程度:标准
  • 提供食宿:不提供

经双方议定,学生同意接受电气化铁路定向培养安置条件,现签订如下协议

   1、学生被录取到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电气化铁路定向培养班后,经学历教育(专科)考试合格、毕业统一颁发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国办统招专科毕业证和劳动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书。

   2、经专业职业教育培养合格后由石家庄铁路轨道交通专修学院负责安置到电气化铁路相关部门上岗就业。安置单位主要有国家中铁电气化集团下设的各公司:岗位有:轨道车司机、特种机械操作与驾驶、铁道变配电、接触网工维护与管理等。

   学生经培养合格、须自愿报名参加全国各地用工单位的面试上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就近安排。培养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安排或推迟安排。安置的学生享受用工单位职工的劳保福利等待遇。

   3、学生同意接受培养安置条件、并缴纳定向培养及安置费用(含专业教育课时费、专业课程教材费、实习实训费、就业安置费、服装被褥费、部分生活用品费等、缴纳款数额以实际开具票据为准),初选面试报名资料整合费200元(经面试后不退),上岗资格证及轨道车司机考试费用自负。

   4、学员在培养期间,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管理,如因个人原因出现一切违法违规等造成不能上岗、或中途被终止培养资格的、在培养期间历次考试都不合格者、本人未经同意随意中断安置或安置后不予上岗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所交的专业培养费用一概不退。

   5、如在培养安置过程中与承诺不符的,学生有权索回所交的定向培养安置费用。

   6、轨道车司机第一次考试未过关者、可免费参加下一期的培养,第二次考试仍未过者不再免费培养。国家统考前的强化培训(指去外地专门机构)由学院组织、个人自愿选择,费用自理。司机经培养第二次考试仍未过关者所产生的培养费用不退。

   7、经培养合格的学员因政策原因造成不能安置的退还安置费用。

   8、学生经专业培养合格后要求自主择业者需提交文字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学院不再承担学生的安置责任。

   此协议自学生安置上岗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