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戴上“紧箍咒”

2012年03月20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还在筹办就招生,学生可以找学校退还全部学费。日前,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意见》,给武汉市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戴上“紧箍咒”,并将对民办职业学校评星级。

根据该文件,民办职业学校的开设条件有了“硬框框”,比如学校的固定资产应达3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基本办学规模(年培训人数)不低于300人,办学场地面积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不得设在地下室;有专职的校长,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等。

据了解,民办培训学校应按时接受年检,逾期不接受年检的,将取消办学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此外,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将评星级,三年评一次,评估内容包括培训条件、培训规模、培训质量和信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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