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7/21 10:09:01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邮编:430070 (南湖校区)

[设:机电工程系]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中洲岛  邮编:430202(汤逊湖校区)

[设:电力电子工程系、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商贸管理系]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学院提供教学服务。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后续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联考,且考试成绩合格。


六、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学费:每生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住宿费880元/年。


七、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八、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我院认真贯彻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从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问题出发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奖、助、补、贷、勤、慰、免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资助体系,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每年奖励、资助额度达一千万元。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贫困生伙食补贴以及医疗保障补助,用于资助在校贫困生,每年受资助的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30%;学院常年为贫困生提供包括校阳光商亭、阳光报亭、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收发室、机房、文印室、保卫处在内的百余个固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办理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校生参保率达到98%以上)和在校国家助学贷款,真正使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吃得起饭、看得起病”,使每一个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给予的温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新生可根据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贷款要求办齐相关手续,来校后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378091、87378093、87378095、87378097

  传真:027-87378079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院校网址:www.hbsy.cn

全国统一招生代码:12982

 湖北省招生代码: 9540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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