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07月27日

2017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院依法自主办学,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英文为:Changsha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llege;湖南省院校招生代码:4768;学院国标代码:13938;学院地址: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489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 办学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立足市场设专业、立足岗位定课程、立足素能抓教学、立足就业促发展,优化理论教学,强化实践教学,内化素质教育;培养电力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需要的讲诚信、重严谨、强责任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服务电力行业、服务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 办学理念: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  

第六条 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所设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等六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我院 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学院2017年面向湖南、山西、内蒙古、浙江、江西、山东、广东、海南、贵州、陕西等十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收符合以上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高考的上线考生。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只招理科,其余专业文理兼招;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限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八条 录取规则:学院今年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院实施学分制,每学年初按预收标准预缴学费,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实际修读学分数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等二个专业学费4600元/年;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学费5000元/年。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式服务,收费标准为1200/年。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安排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可取得学籍;复查发现患有学院或专业不予录取的疾病者,给予退学;发现在高考及体检中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学。

第十一条 学生发证:学生毕业后发给大专毕业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就业指导: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学院推荐就业。

第十三条 奖学金评定:学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的奖学金。此外,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励基金。 

 第十四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校 址: 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489

邮 编: 410131

电 话: 0731-840741678407429784074121

网 址:  http://www.cseptc.net/   QQ293430113293430114

传 真: 0731-84074139

微信号:cseptc-ZSJY

名称:长沙电院招生就业处

二维码: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607430440

E-mail:  2934301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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