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08月02日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空军航空维修技术学院(军队校名)

  二、学校国家代码:12055(各省代码详见各省招生与考试杂志)

  三、主管代码:790

  四、分专业招生人数:2017年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空中乘务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为英语语种,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cm至174cm,或垫脚摸高达2.12米以上,男生身高175cm至185cm。必须先经我院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2.机场运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必须先经我院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3.通用航空航务技术专业要求:只招男生,无色弱、色盲、口吃,原则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无色弱、色盲;

  5.定向培养士官要求:按照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条件执行,详情请参见我院招生网页;

  6.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录取规则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学费标准

  我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2.学院另设置优秀大学生标兵奖,发给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九、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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