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08月09日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邮政编码:110122)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6.办学性质: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9万平方米(约合853.5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200万元;图书60.7万册;专任教师44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9%,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6%。(办学条件数据以2016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1

630205

保险(保险理赔方向)

三年

4500

2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三年

5000

3

520304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数字测绘方向)

三年

4800

4

60060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5

60060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三年

4800

6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4800

7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8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安全方向)

三年

5000

9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技术方向)

三年

5000

10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方向)

三年

5000

11

600204

道路养护与管理

三年

5000

12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三年

20000

13

600203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

三年

4500

14

540302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15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5000

16

600308

港口与航运管理

三年

4800

17

54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18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5000

19

600206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三年

5000

20

600205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三年

5000

21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4800

22

630302

会计

三年

4500

23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三年

4800

24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000

2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000

26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27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28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4800

29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000

30

60021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三年

5000

31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5000

32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三年

4800

33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定损与评估方向)

三年

4800

34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三年

5000

35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5000

36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5000

37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5000

38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5000

39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5000

40

580304

印刷媒体技术

三年

4500

41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5000

42

660209

影视动画

三年

7500

43

60060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三年

5000

44

600603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三年

5000

45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5000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700元/年、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有10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标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学校与加拿大百年应用文理与技术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普通高等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大专文凭。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中职升高职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中职升高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  89708730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ncc.edu.cn

E-mail:lnc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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