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017年08月14日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一、学校全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365

二、校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2011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教发函[2011]116号)。

四、主管单位: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层次:全日制高职专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23)58311083

八、办学条件

学校现占地约172.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15万元,有与专业相适应的实训场所66个,学院有较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121个,馆藏图书9.3万册,电子图书1638GB,中文纸质专业报刊233种,电子专业期刊7592种,教职工为283人,其中专任教师207人,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42人,在校学生4000余人;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学术报告厅、图书馆、篮球场、网球场、运动场、学生食堂等设施齐全,教学、生活和活动场所齐备。

九、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数:

1、招生范围:2017年学校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广西、甘肃、新疆招生2070名。

2、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

十、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500元—65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住宿费:900元/年.生(均为6人间公寓)。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助学措施

按国家及主管部门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7%),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重庆市安全工程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800元/人.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10%)、二等助学金600元/人.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0%)、三等助学金400元/人.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60%);企业资助的励志助学金。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4、录取体检标准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和手无明显疤痕,身体匀称,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其它按《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对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院可不予录取,或在无任何资料显示该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录取后也将退回原籍。

5、录取顺序: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投档分数相同时安排在相同专业,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三、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其它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404020

2、联系电话:(023)58567733  58311029  58567736

3、传真:(023)58567750

4、联 系 人:陶老师  郎老师

5、招生监察电话:(023)58311083

6、学院网址:http://www.cqvist.net

7、电子邮件:438100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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