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7/8/30 17:30:31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106(国标代码)、1431(江苏代码)
       高校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二、学院简介
       泰州具有2100多年的历史,“州建南唐,文昌北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于此,被誉为“水兵母亲城”。她又是一座新兴工贸城市,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十五个中心城市之一。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前50强,是医药名城、港口名城、文化名城和生态名城。
      学院是1998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校,也是江苏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是泰州市职工大学和泰州卫校,办学60年来,先后为泰州和长三角地区培养各类优秀人才6万余人,被誉为“孵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的基地;培养白衣天使、口腔卫士的摇篮”。学院现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和平安高校等荣誉。新的历史时期,学院秉承“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理念,围绕地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先进文化传播中心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智力支持中心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信息化、国际化”战略,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的开放型、创新型的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在泰州市国家级医药高新区——中国医药城,占地面积1061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现有教职员工54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199人,博士硕士212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7%,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0000人,年社会培训15000人次以上。学院围绕江苏及泰州区域经济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设置院系,开设专业。现设有机电技术、医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信息技术、药学、建筑工程、艺术等7个二级学院和基础科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办学专业35个。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药物制剂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医药服务、机电装备制造技术、电子信息)、省级特色专业5个(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3个。建有国家级实训中心2个(护理实训中心、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训基地3个(护理、机电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院级实训基地33个,校企双主体学院4个,中兴通讯CLAA物联网示范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是教育部国家级“工业机器人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暨“ABB/新时达工业机器人研发应用中心”建设单位。
        学院注重加强与地方融合发展,成立了泰州市职业教育联合会、泰州市工业经济研究院、泰州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产业研究院,建有省、市级科研平台7个,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校地校企协同育人。近三年,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3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为99%以上,连续四次(八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三、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注册入学新生录取规则是:
        1.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7〕1 号)投档原则仍同分的,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截止8月6日),将有关证书、证明、推荐信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高中阶段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考生;
       (2)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等级以上(含B等级);
       (4)退役军人;
       (5)经我院生源基地中学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的考生;
       (6)有其他突出才能、动手能力强,更能适应高职教育教学特点的考生。
       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校所有注册入学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6.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专业及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制(年)学费(元/年)
财务管理4034700
旅游管理4034700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40353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0035300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2017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详见招生专业;校园WIFI全覆盖,教室、宿舍均配有空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独立淋浴间及洗漱间,住宿费:预收1400元/年/生(4人间)。
       八、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积极主动与多方企事业单位合作,争取社会资源参与奖学助学,奖助学比例达70%以上,具体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奖助学方式金额备注
奖学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奖励面达0.3%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奖励面达3%
学院奖学金最高1500元/生奖励面达30%,设特等、一、二、三及单项等5档
“锦宸”奖学金1000元/生
“雨中情”奖学金1500元/生限建筑工程学院学生
助学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资助面达25%,设一、二、三档
各类企业助学金泰州交巡警“一滴水”助学金2000元/生
泰州市妇联“圆梦工程”助学金2000元/生
“锦宸”助学金2000元/生
泰州市民政局福彩中心“情暖万家”助学金3000元/生
泰州市红十字会助学金2000元/生
慈善总会助学金1500元/生
一次性困难补助800元/生
河海大学校友会2000元/生
泰州移动公司助学金1500元/生
泰通工业有限公司助学金1600元/生
泰州高港高新区委员会助学金1600元/生
泰州海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助学金2000元/生
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最高4700-6800元/生/年减免学费,根据省厅政策执行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
校内勤工助学岗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九、联系方式
        我院招办常年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回答考生及家长关心的有关问题,考生和家长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与学院招办联系,具体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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