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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华东交通大学

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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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涵盖工、经、管、文、理、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3个学科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4个学科成为江西省学科联盟牵头学科,具有1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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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拥有省部共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性能监测与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轨道交通基础设施运维安全保障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水果智能光电检测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铁路环境振动与噪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与安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0个。

报名条件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3、大专学历或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申请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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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可从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中任意选考一门。


2、表格里全国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为“/”符号的不用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为 26—32学分,具体学分需参照学校最新的课程要求。


4、前置专业要求:

土建学院:招收与土木建筑学院现有专业相关的学生;

机电学院:学员专业背景或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为机械类、车辆类、仪器仪表类、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只限于载运工具、机械、车辆类专业背景),不接收文科类专业背景;

电气学院:学员专业背景或所从事的工作为电类、信息与控制类、计算机软件类专业;

经管学院:统计学、应用经济学要求前置学位为理工科或经济管理类学士学位;

交通学院:道路与铁道工程前置专业要求为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前置专业要求为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

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6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学员入册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前2年内),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疫情期间以线上为主。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1、符合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等文件中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研究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4、申请人完成全部考试后的二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5、经华东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相关费用

1

---第一阶段:学费及考试费用


网络教学班学费18000元/人
全国统考考试费:100元/门/次
注: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纳。

2

---第二阶段


通过学校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同等学力统考后,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需缴纳论文答辩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以当年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论文指导答辩费:9500元/人(含导师指导、答辩、授位)。




证书颁发


1、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华东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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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必须按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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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①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②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③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费用由学校支付。


④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⑤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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