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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自学精神 勇于开拓创新

2012-12-23

我是1983年秋天报名参加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经过三年的刻苦自学,于1986年10月顺利考完全部课程,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首届毕业生。1988年10月,我又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1989年2月,我辞去了原单位工作,当了一名专职律师。1992年5月,我创办了全国第一家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组成的律师事务所;同年9月,我又创办了全国第一家合作制海事专业律师事务所。20年来,我发扬自学的那股拼劲,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先后应聘担任了80家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刑事、行政、非诉讼案件2100多件,为委托人追回欠款达5亿元。我曾多次立功受奖,并被评为“山东十大自考标兵”、“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律师”、“烟台十佳律师”,曾多次参加全国名律师座谈会,还荣誉入选《世界名人录》和《中国专家人才库》。2001年2月16日,应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介绍了经验,受到与会领导的赞扬。
  一、战胜病魔,刻苦自学
  我和许多自学者一样,由于十年动乱,丧失了报考大学的机会。高中毕业后,只好投笔从戎,开始了军营生活。在部队我从事新闻报道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不幸的是,1980年我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几经治疗不见好转,为了不给部队增加负担,我毅然决定复员。尽管当时部队领导一再挽留,战友们多次劝告,我都一一拒绝了。复员后,我四处求医,病情却一直不见好转。谁知就在我遭受风湿病无情折磨的时候,1982年我不慎又染上了重感冒,使我的风湿病转化成了类风湿和骨质增生。病魔折磨得我死去活来,一度成了“半残废”。我曾先后去济南、青岛等地大医院求医。医生们告诉我得的是“不治之症”,这辈子有可能要在病床上和轮椅上度过。人们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听到这令人难过和悲伤的消息,我忍不住流下了绝望的眼泪。疾病的残酷折磨,一度使我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和人生的希望。此时,部队领导和战友们多次来看望我,给我讲保尔、张海迪的故事,激励我站起来,战胜疾病,做生活的强者。1983年,当我省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消息传出后,我的一名战友告诉了我,鼓励我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我哭笑了一下说:“瞧,象我这样的‘半残废’,能维持生活就不错了还能自学吗?”战友就耐心地开导我,鼓励我学习张海迪“身残志不残,自学成才”的精神,走自学成才的道路。可是,像我这样的人学什么专业好呢?战友又帮我选择了法律专业,他对我说:“说不定以后你还能当上了大律师呢!”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就报了名。话好说,名好报,而真的踏入自学之路就不容易了。开始我的自学生活是十分艰苦的。我的两脚后跟由于骨质增生,不能走路。为了练习行走,我每天清晨天不亮就起床,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的挪动,每走一步,都疼得钻心。可是我咬紧牙关,今天走10米,明天走20米……。渐渐地我丢掉了拐杖,能慢慢地步行了。之后,我又每天清晨坚持爬山锻炼。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个月的刻苦锻炼,身体慢慢地有了好转,以后能逐渐坚持上班工作,这样我白天上班,努力把工作做好。晚上,就埋头学习至深夜。困了,用冷水洗洗脸,提提精神接着学。尽管这样努力,我的学习成绩却一直上不去,我头一年半参加了三次考试,仅考试及格三门课程。我真打怵了,曾几次想打退堂鼓。这时,我的自考同学们和辅导老师纷纷鼓励我,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我想想保尔、想想张海迪,感到十分内疚。与保尔、张海迪相比,自己的病又算得了什么,难道自己能被病魔吓倒、半途而废吗?不,不能!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战胜病魔,一定要争取考出好的成绩来。于是,我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学上,有许多次病痛袭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使我汗珠大颗大颗地往下滴,但我仍咬紧牙关坚持自学。我谢绝了所有的社交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学习中去,夜间12点以前几乎没睡过觉。对教科书,我逐章逐节认真阅读,整理成一本又一本学习笔记,重点、难点部分学不懂的,就虚心向他人求教。就这样,在随后一年半的三次考试中,我自学的法律专业的12门课程全部取得合格成绩,1986年终于成为山东省高等自学考试首批毕业生。过度的劳累和疾病的折磨,使我在考试完全部课程后,变得骨瘦如柴,体重仅45公斤。但当我领取到鲜红的毕业证书时,我万分激动和高兴,彻夜难眠。我做梦也没有想到,通过自学考试,自己不仅实现了接受高等教育夙愿,而且还战胜了疾病的折磨,锻炼、养成了坚强的自学品质和毅力。
  自学考试毕业后,我没有“文凭到手,学习到头”。不久,又报名参加了中国社会学函授大学,1991年以优异的成绩领取了毕业证书。1998年报考了中央党校山东分校政法专业本科班,2001年取得了毕业证书。
  二、自强不息,勇闯新路
  1987年11月,我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时发现,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经济纠纷不断增多,律师人才奇缺,当事人聘请律师难的矛盾比较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体制所限,许多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学而难以致用,造成了人才浪费。为了使有关部门重视自考毕业生,我在《大众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正确对待和使用自考毕业生》的文章,呼吁国家和社会要重视使用自考毕业生,不要浪费人才,同时号召自考毕业生要走自己的路,开创自己的事业。这篇文章,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山东省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广大自考毕业生的共鸣,他们纷纷来信表示赞同我的意见。当时我查阅了国内外大量资料,“律师梦”使我萌发了创办一个不占国家编制,不吃皇粮的律师事务所。接着我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写信,陈述了我国现行律师体制的弊端,呼吁改革律师制度,建立不吃“皇粮”的“编外律师”队伍,以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需要。1987年12月,全国律师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试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听到这一消息,我十分激动,热血沸腾,积极奔走于省、市司法机关,竭力把山东省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争取到烟台市。可是,由于当时我的自考同学们的律师资格均未被授予,不符合创办律师事务所的条件,结果“桃子”被他人吃了。一年多的奔波成了“泡影”,但是我初衷不改,咬定“青山不放松”。这期间,区委宣传部、检察院、法院相继要调我去工作,我一一谢绝了。1989年2月,我毅然辞去原单位工作,应聘到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在我辞职当律师不久,就设想创办一个完全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组成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为自学者争口气。1992年2月,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后,我认为,改革开放步伐要加快,经济要腾飞,律师工作会有更广阔的用武之地。于是,我联络四名自考毕业生,正式向市司法局打报告,申请开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然而,我的设想在当时遇到了重重阻力,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决定:停发我的一切工资和补贴,限我三个月离所。于是,1992年3月,我再次辞职,毅然离开了这家律师事务所。回家后,我起草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有关方案,为创办律师事务所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在省、市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1992年5月,我所创办的烟台同济律师事务所终于被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组成的律师事务所终于诞生了。为此我们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政法机关的领导、新闻界的记者、企业界的朋友们等八十多人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给了我们极大的支持和鼓励。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大众日报、烟台日报、烟台电视台等20多家新闻媒体纷纷作了宣传报道。我们律师事务所很快在社会上产生了热烈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烟台是沿海开放城市,海岸线长达700多公里。有港务局、救捞局、渔业公司、水产养殖公司达300多家。每年有大量的海事海商纠纷。但是因烟台没有海事律师事务所,所以当事人打官司都要到北京、青岛等地去聘请律师。当时,我们律师事务所中有3名自考毕业生律师曾在渔业公司、打捞局、港务局工作过20多年,既懂法律又具有丰富的海事海商经验。为了给海上企业保驾护航,我在律师事务所开业不久,又向上级行政司法机关申请创办了全国第一家合作制海事专业律师事务所。十六年来,我们这些自考毕业的律师为烟台市海上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开拓创新,再铸辉煌
  由自考毕业生组成的律师事务所创办了,但要把律师事务所建设好,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可以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仅给了我知识,更重要地是培养了我坚韧不拔,不屈不挠,敢为人先的精神。20年来,我坚持发扬这种精神,为自学者争了气,让社会各界深刻体会到:自考毕业生一样大有作为!
  大家知道,这些年来律师界一味追求金钱者大有人在。三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我深深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人需要帮助,只有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丽。多年来,我一直倡导律师应把美德放在第一位,不能做金钱的奴隶。十六年多来,我们律师事务所为老弱病残、烈军属和生活困难者免费代理各类案件438起,免收律师费达78万元。我们还义务为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烟台国际SOS儿童村、中国烟台残疾儿乐园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1999年12月17日,天气寒冷,小雪飞扬。烟台渤丰钢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臧永强用摩托车带着将要临产的妻子李亮,行驶到牟平区路段时,被一辆大货车连人带车撞出十几米远,夫妻俩当场身亡。可李亮腹中的婴儿从破裂的母体背肋部抛出,落在离李亮5-6米远的泥地里,传奇女婴小臧静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交警部门曾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肇事者仅同意每月支付给小臧静60元抚养费。小臧静的爷爷奶奶认为此事不公,非常愤慨。我获悉小臧静的爷爷奶奶想聘请律师打这场官司,又为钱而犯愁。我立即决定为小臧静及家人提供法律援助,免费替她们一家打这场官司。
  这场官司被我国法律界誉为“旷世奇案”。在法庭上,我们据理力争,伸张正义,使肇事者受到法律的追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肇事者和肇事车辆所属单位两被告当庭赔偿了小臧静一家16.7万元。我们为她一家讨回了公道。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我们为小臧静提供的法律援助并没有结束,我又决定义务担任小臧静的私人律师十八年,使小臧静成为我国拥有私人律师年龄最小的一人。十八年后,她如继续需要法律帮助,我还继续担任她的私人律师。为了使小臧静健康的成长,我们律师事务所又与平安保险公司烟台支公司制定了臧静保险计划,成立了“育英才”管理委员会。每年五月为小臧静开展捐款活动,用筹集的资金为她投保人身险和设立教育资金,并一直资助到她大学毕业。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事迹曾被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及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地区的报刊杂志宣传报道了200多次,受到国内外人士的赞扬。
  我们律师事务所还敢于“碰硬”,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烟台开发区金东船务公司与海口某工贸公司因租船发生纠纷,海口某工贸公司造成金东公司船舶滞期费达160多万元,金东公司依据租船合同留置货物。然而,北京市大兴县公安局、检察院却以“诈骗”之嫌,冻结了金东公司142万多元。事过不久,大兴县检察院又将这142万元重复冻结,致使金东公司濒临倒闭。无奈,金东公司求助于本律师。我经审查相关证据,确认大兴县公安局、检察院之行为实属非法插手经济纠纷,于是支持金东公司状告公安局、检察院执行职务侵权,烟台开发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可是,公安局、检察院拒不出庭。为了打赢这场“全国首例企业状告公安局、检察院执行职务侵权第一案”,我先后给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致函,又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判决公安局、检察院败诉,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并且,我的代理词也被收编入《大名案代理词选》和《全国律师文书样本大全》。20年来,我坚持仗义执言,无私无畏,还先后成功代理过山东省首例法院院长受贿案(无罪释放)、莱阳某公司总经理崔某职务侵占案(无罪释放)、烟台市候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无罪)、莱州市某工商局注册局长受贿案(无罪)、莱州市高某诈骗案(无罪)……被社会各界誉为“护法使者”。
  我们律师事务所还敢于承办疑难案件。1994年4月15日凌晨3时许,在烟台辖区水域成山头附近捕捞作业的蓬莱市大季家镇初旺渔业公司所属的“鲁蓬渔1121”船被利比亚籍跨洋航运公司“中国希望”号货轮撞沉,13名渔民全部遇难。这是当时烟台市自建国以来发生的最大的一起海难案,当天新华社将这一消息向全世界播发了。
  此案引起了律师界的关注,全国有6家律师事务所争夺此案。我获悉后,非常着急,心想烟台的案子,烟台的律师应当承办。我立即与烟台海监局和初旺渔业公司联系,经过努力,我所力逐群雄,独揽此案。接受委托后,我又指派两名自考毕业生律师深入成山头和初旺渔业公司调查取证,并会同专家多次论证,确定了正确的索赔方案。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我们自考生律师将这一起涉外海事案件打赢了,为死难者家属和渔业公司索赔了1005万元,依法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中央、省、市的许多媒体对此案进行了跟踪报道,我们名扬四海。
  创办律师事务所十六年来,我和自考毕业生律师们同舟共济,开拓进取,在律师业激烈的竞争中迅速崛起。我们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36名,2001年我们投资360多万元在市区繁华地段购买了一层办公楼,全所律师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现拥有固定资产达800多万元,已发展成为烟台市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同济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六年来,还组团参与了烟台龙烟铁路建设、体育公园建设、海阳核电站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烟台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中央、省、市以及美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宣传报道过我们的事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表彰。1998年至2001年,我所曾连续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999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单位”,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司法厅、省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0年又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是烟台市64家律师事务所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2002年10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2年5月,被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