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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武汉大学零学费本科试点班招生章程

2011武汉大学零学费本科试点班招生章程

2011武汉大学零学费

本科试点班招生章程

         武汉大学本科试点班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国家“十二五”教育规划的重要纲要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广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当今社会就业竞争压力,特发文:凡在2011年7月10日之前报名、到我校报道的学生,免去当年的学费,详情见我校红头文件及协议

      凡在我校学习深造,学分修满的学子毕业后均将颁发国家承认的武汉大学盖章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本科试点班教育条例》第五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本科试点班课程考试通过符合规定,取得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直接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第七章第32条规定:高等教育本科试点班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同层次毕业生相同。

      毕业证书编号统一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毕业后根据【鄂毕(2002)7号】文件精神,凡学习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就业单位的接受函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招生专业:英语、法学、电子工程、护理、计算机网络、行政管理、广告学、销售管理、会计、建筑工程、旅游与酒店管理、市场营销、艺术设计...

每所高中人数限额20名,具体政策请咨询驻当地招生办公室或拨打招生咨询热线:

TEL18627135851李老师           QQ365399051

     

注:武汉大学零学费招生就业办公室直聘每所高中   5名宣传干事,名额有限,预报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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