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京清华民族画院 >> 项目信息 >> 项目介绍

工笔、花鸟、人物为主,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兼学山水、写意等

工笔、花鸟、人物为主,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兼学山水、写意等
 招生条件
2.1年龄在18-30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者;
2.2热爱祖国、热爱生活、喜爱书画者;
2.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5爱好书画,有无基础均可;
2.6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下载),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实;准备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照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张贴在报名表上指定位置),然后直接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收到报名表后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报考学生本人进行确认。

3. 内容
3.1  学制6个月,其中前3个月时间进行系统学习、后3个月为半工半读勤工俭学阶段,学业期满后成绩合格者留院工作,并颁发画师资格证书。
     学习内容:以工笔、花鸟、人物为主,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兼学山水、写意等。
3.2  第一批招生100名,地区不限。
3.3  学费每期9000元人民币,画院可提供住宿,餐费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由学员根据个人习惯自理(住宿费+300元/月;学校另设有学生餐厅)。
3.4  每名学生在学习进入勤工俭学阶段(第四个月至第六个月)后,开始领取每月1000元的工资,即每名学生在六个月的学习期内即可领取到共计3000元的工资。待学生毕业后,经考试合格留院工作者,每月可享受保底工资1000元,另加创作提成的工资待遇,工资按照多劳多得原则,人均工资可达到2500元/月的标准。
3.5  课任教师:全部由在院画家任教。
3.6  授课内容:为国画类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工笔人物、写意人物、工笔毛狩、写意毛狩、山水类等。
3.7  授课时间:全日制教学(每周日休息)授课方式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和课堂的结合。

6.招生咨询方式
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一2010.10月底

留言咨询

推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