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成立于1964年,是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而建立的。她是我国唯一一所以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专门培养从事民族音乐教育、研究、表演、创作等各方面高层次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
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科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民族声乐、民族器乐、歌剧、钢琴、管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等专业方向,形成了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生和成人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学院现有普通本科生1317人,研究生(博士、硕士)415人。教职工359人,其中专任教师20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4人,还有外籍高级职称教师14人。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创作、教学、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秉承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传统,以培养我国民族音乐人才及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为己任,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把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成为“中国民族音乐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传统音乐信息和科研的中心,中国民族音乐对外交流的窗口”,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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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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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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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5、我院新设立兰州和南京两个校外考点:兰州考点设在兰州艺术学校,主要负责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等五省(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南京考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五省(市)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
校外考点其他具体事宜请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在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不预审录音。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 月 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持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并交复印件(户口所在省(市)无要求的除外);
(3)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100元,专业二试、三试另收费各80元;
(4)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5)报考作曲系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艺术特长生可提交声乐或器乐作品1-2件;
(6)报考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7)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8)考生所交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七、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北京市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作曲系艺术特长生要求考生文化课在一本线以上,通过者按专业排名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另有来华留学生公寓(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200元。
附录一:《2013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13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
2、 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3、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和要求见网站公告。
4、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在简章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考生无论是否修改报名信息,均需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试日程。
5、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6、 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考生如无伴奏的,一试时,可自带五线谱歌谱,由考场备有的钢琴伴奏者提供伴奏;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院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统一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7、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8、 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9、 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10、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11、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80元),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钢琴专业方向考生同时领取视奏钢琴新谱。
12、 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填报志愿,我院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我院2013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于
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13、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首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 |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参考书目:
1、《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5、《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6、《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吉林音像出版社
音乐科技
专业要求:
考试安排 |
考场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乐器与 音乐声学基础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2、命题写作,字数1000-1200字,时间3小时。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声学基础 与创作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2、上机乐曲创作。根据给定主题动机或旋律或文字或影视片段创作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及作品简介(TXT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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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综合素质 |
1、音乐与音响分析。 2、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3、就一试命题写作进行阐述并回答提问。 4、现场组装乐器。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综合素质 |
1、上机音乐音响听辨与制作。记录并制作出指定音频中的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 2、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乐器自备),或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3、就一试创作音乐作品进行阐述并回答提问。 4、现场组装乐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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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注:1、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乐器学和录音与扩声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完成的与音乐有关的文章1篇(文体不限);
2、电子音乐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任选
监听耳机:Sony MDR-7506
3、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参考用书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
《MIDI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掌握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并根据自选的考场的要求,填写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专业方向 |
考试安排 |
考场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音 乐 教 育 |
一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作品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乐器自备)作品各1首,曲目自选。 |
考场二 |
声乐 |
声乐作品2首,其中中外作品各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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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三 |
钢琴 |
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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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作品各1首,由考生自定。 2、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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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二 |
声乐 |
1、 声乐曲目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必须加试钢琴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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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三 |
钢琴 |
1、 钢琴曲目2首(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必须加试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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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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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文化综合素质 |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 |
二 试 |
命题写作 |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
三 试 |
综合素质 |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
作 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熟练地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北京高校艺术特长生器乐演奏考试一级证书获得者,报考作曲系可直接进入二试,通过二试和三试的考生,录取名额为2名。如果没有考生能通过二试和三试,特长生录取名额将转入正常考生系列。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 曲 |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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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钢琴即兴作曲 3、音乐作品理解(现场听作品,谈感想。) 4、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选段1—2首 5、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乐曲,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演 唱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另考生考试曲目现场确认时必须确定,现场确认后不允许更改。
民族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至5首,二试与三试各演唱其中2首(曲目不得重复)。二试可重复一试曲目。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演唱歌曲 |
中国声乐作品1首 |
二 试 |
演唱歌曲 |
1.中国声乐作品1首; 2.自选作品1首 |
三 试 |
演唱歌曲 |
1.原始民歌或改编民歌任选一首; 2.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外歌剧选段任选一首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美声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至5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均可。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演唱歌曲 |
演唱歌曲1首(自选) |
二 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 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规定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 ★可重复一试曲目 |
三 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规定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 ★不得重复二试曲目 |
表演 |
朗诵诗歌、散文或寓言一段,即兴表演(自己准备或由评委命题),舞蹈模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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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乐器演奏 |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3首,一试时从中自选演奏2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各演奏1首,考试应不少于其中三项并中西打击乐兼顾,曲目自选 |
二 试 |
乐器演奏 |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大鼓与排鼓独奏曲1首或大鼓、排鼓各演奏1首;键盘打击乐独奏曲1首;小军鼓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组合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2、视奏1条(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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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钢 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钢琴专业毕业水平,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钢琴演奏 |
1、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演奏赋格) |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2首(2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1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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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钢琴演奏 |
1、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
2、演奏外国乐曲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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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奏新谱:进入专业二试的考生交专业二试费时领取视奏乐谱1份,自行练习准备,在专业二试时演奏,不需背谱(专业二试曲目与视谱曲目演奏顺序可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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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小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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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乐曲:技巧性中小型乐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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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
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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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 |
1、音阶:四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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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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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1、一条三个八度大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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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条三个八度旋律小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
3、练习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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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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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琴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四个八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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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练习曲两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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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笛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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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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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簧管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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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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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簧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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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一首慢速练习曲和一首古典时期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一首快速练习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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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松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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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斯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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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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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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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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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号(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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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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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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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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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①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②自选练习曲一首(二槌) 2、小军鼓:①所有强弱的滚奏②自选练习曲两首 3、定音鼓:①调音②所有强弱的滚奏③自选练习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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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小提琴 |
1、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中提琴 |
1、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大提琴 |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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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竖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长笛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双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单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巴松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萨克斯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圆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小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长号(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大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自选乐曲一首(四槌) 2、小军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3、定音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有一定的和声学知识;听音、节奏感、音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良好;会演奏钢琴并达到车尔尼练习曲740以上的水平;有在合唱团或乐队演唱、演奏的经验。
合唱指挥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大中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1首 2、听音,视唱,双声部节奏视奏 3、演唱艺术歌曲1首 4、指挥1首合唱作品 |
二 试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专业方向)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乐队指挥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大中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1首 2、听音,视唱,双声部节奏视奏 3、演唱艺术歌曲或演奏器乐作品1首 4、指挥管弦乐曲1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 |
二 试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专业方向)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附录三:
一.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凡报考声歌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E类程度。
凡报考国乐系吹打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E类程度;报考国乐系其它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管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科技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钢琴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指挥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作曲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B类程度。
二.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E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与3/4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力。
D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与4/4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含有十六分休止符的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C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原转位连接。
5.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4/4拍,3/8拍与6/8拍;含各种休止符的均分节奏、附点节奏与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简单的弱起节奏、连线节奏与三连音节奏等。
6.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含偏音))。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两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B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增二、减七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各种大小调式音阶,五声调式音阶(含偏音)。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大调II级下属七和弦原转位的连接。
5.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4/4拍、3/8拍与6/8拍中较复杂的节奏组合,6/4拍、3/2拍、9/8拍与12/8拍中常用的节奏组合。
6.听辨与听写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含变化辅助音、变化经过音以及调式交替)。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三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 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
一.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凡报考声歌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国乐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管弦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钢琴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科技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作曲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A类程度。
凡报考指挥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A类程度。
二.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乐理入学考试(笔试),是对考生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测试。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C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三和弦以及四种常用七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五声调式以及偏音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常用节拍的识别,单拍子与复拍子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种调与调关系、简单移调方法的掌握。
6.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B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与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解决。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节拍的识别与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6.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7.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A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与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解决。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节拍的识别与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6、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7.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8.近现代乐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音乐大系·音乐卷《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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