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的多学科优势和知识底蕴,以出镜记者、新闻类主播(包括时政新闻、民生新闻、体育新闻、娱乐新闻、新闻评论等)为主要培养目标,让学生掌握采、写、编、播、评、摄等综合能力,成为素质全面和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本学院设有新闻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双学位和第二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同时选修第二专业学位。南昌航空大学电视台设置在文法学院,为该专业学生提供了非常好的校内实习实践平台。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招收全日制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60人。
二、报名办法
本专业文、理科兼收。省联考合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有关省、市设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已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异地报考,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考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卡、艺术类准考证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条件。
2、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3、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普通话标准,音质甜美,且符合本专业的体检要求。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
本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试在全国各指定考点完成,并全程录像。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委依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考生无须再到校加试。
初试内容:
1、自备稿件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
2、模拟主持或即兴评述(现场抽题)。
(注:考试全过程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
(二)考试结果
考试结果学校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学校不再寄送合格证通知考生。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排序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
3、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
4、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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