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单考单招招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的20%,即6名以内,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
三、就读专业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就读以下各专业:法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新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说明:在实际报考专业志愿过程中,可能只有一个专业选择,录取后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学校需要,统筹调整进入以上所列专业)
四、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现场确认时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到,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
2.考生报名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3.报考我校田径、游泳项目的考生,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取得该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或统测中未涉及到的项目,报考我校考生可只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术科测试。
4.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6.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按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
7.由于2015年国家与各省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文件尚未出台,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1、网上预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2月8日至2015年3月12日,考生可登陆招生办公室网站“快速通道”栏目中的“预报名”链接,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考生网上预报名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测试,考生可以通过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带齐资料到广东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验证确认测试资格,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生源所在省有相关要求考生)
(5)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获奖证书及成绩册相对应的秩序册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考试时间
体育术科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体育术科测试地点:具体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测试项目及时间:
2015年3月14日上午 测试项目:田径径赛项目
2015年3月14日下午 测试项目:游泳、田赛项目
文化考试初定时间:2015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上午 08:30—11:00 |
语文 |
下午 13:00—15:00 |
|
下午 15:30—17:30 |
数学 |
文化考试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
七、费用
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报名测试费每人200元。
八、录取原则
参加测试的考生,体育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文化考试入围,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我校将择优录取。
九、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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