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具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音乐学专业60人。
一、专业介绍
我校音乐学专业主要分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致力于培养音乐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全面、专业技能出色、有艺术创新追求、具备歌舞表演、创编、策划与传播能力的综合型人才。该方向主要招收具有声乐表演基础的学生。
电子音乐是数字技术与音乐相结合的一个艺术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的艺术思维能力,综合扎实的音乐理论素质,具备音乐创作、编曲制作、影视配乐、编辑、策划与传播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该方向主要招收器乐(含钢琴、中西乐器、电声乐器等各类乐器)演奏基础的学生。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影视、网络等多媒体机构或文化馆、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创作、制作、编辑、策划以及文艺活动表演、统筹管理和理论研究工作,也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音乐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学院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音乐专业师生先后出访美国、东南亚、保加利亚等国家进行访问演出,获得国家汉办和合作方的高度赞扬。同时,与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和韩国建国大学等保持密切关系,其中包括师生访学、项目合作、艺术交流、文化推广等。学院每年支持师生前往意大利、法国等欧美国家进行访学、交流与项目合作。学院每年都会接待全球一流的音乐家、设计师、艺术家和学者来访或讲座。学院聘请瑞典著名华裔歌唱家蔡大生为讲座教授、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Stephen
Crosby教授、LuanneCrosby教授为客座教授、乌克兰青年钢琴家纳内米娃玛丽娜为学院合作艺术家。
学院重视艺术创作。整合资源创作的大型原创音乐剧《雪莲花开》在上海公演并获奖;声乐情景套曲《我常怀念他》入选参演“八艺节”。2014年7月,学院成立了“星空合唱团”。学院设有“中国电子音乐学会应用电子音乐研究中心”。
近年来,音乐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湖北赛区选拔赛、湖北省金编钟奖比赛、湖北省高校艺术节、“海峡两岸应用类电子音乐作曲比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
、“北京国际电子音乐节作曲比赛”等,分获一、二、三等奖。参与制作的影视配乐、科普篇配乐的作品分获“科蕾奖”、“中国龙奖”等多类奖项。
学院设有标准专业音乐厅、教学琴房、数码电钢教室、录音实验室、Pro
Tools音频实验室、音乐理论课专用多媒体教室、舞蹈教室、剧目排演教室和设备先进的MIDI实验室等。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招收专业为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招。我校面向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浙江、河南、河北、江苏、山西、陕西、辽宁、云南等十二省计划招生60人,其中湖北8人、广东5人、江苏5人、湖南4人、广西4人、浙江4人、河南4人、河北4人、山西4人、陕西4人、辽宁4人、云南4人、预留计划6人。
2015年音乐学专业主要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的学生,其中,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招收具有声乐表演基础的学生,电子音乐方向招收具有器乐(含钢琴、中西乐器、电声乐器等各类乐器)演奏基础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15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具有一定音乐素质和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了基本音乐理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名。
2.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测试科目的主项必须为声乐、器乐、钢琴中的一项。具体如下:
省份 招生计划 认可的专业或项目
湖北 8 音乐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湖南 4 音乐类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且主科为声乐、钢琴或器乐
广东 5 主考为声乐、器乐或钢琴
广西 4 专业科目为演唱或演奏
浙江 4 统考项目不区分主副科,取得合格证即可
河南 4 主科为声乐或器乐
河北 4 专项为声乐或器乐
江苏 5 主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
山西 4 音乐专业考试科目
陕西 4 音乐类A1组音乐学(音乐教育)、A2组音乐表演专业
辽宁 4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
云南 4 音乐学专业
四、报名方式
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5年音乐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在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需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或省招办规定特殊类批次志愿填报。
五、录取及复查
(一)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专业主测项目符合我校要求。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一本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录取(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无单科要求。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5.录取时不区分专业方向,统一排序。新生入校后分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由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安排分方向学习事宜。
(二)录取时将考查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音乐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有关说明
1.2015年我校不组织音乐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2.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学费约为每人每年10350元。
3.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4.若教育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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