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河北医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校 简 介

  河北医科大学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学校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和发展,已成为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学科专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学校设有16个学院、8个省级研究所、1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招收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建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在校研究生已超过3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00余人。

  河北医科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生导师88名,硕士生导师近千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17人,省管优秀专家20人,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和省级中青年专家81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24人,有40余人担任国家级专业学会的常务理事和理事以上学术兼职。

  学校设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研究所。全校年均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400余项,承办编辑出版9种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

  近年来,河北医科大学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学校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法国等国家的十几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协作关系,聘请60多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

  目前,河北医科大学已成为河北省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专业人才的摇篮和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

  招生说明

  一、我校2008年教育部下达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912名。本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名额含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及自筹经费生。由于2009年的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生物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西医综合及中医综合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由学校自命考题。

  三、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包括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基础医学综合、生物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和中药综合。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

  断学)和外科学五门课程。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

  学、中医内科学和针灸学六门课程。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

  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社会医学和卫生统计学三门课程

  (各占10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药

  理学(50分)和药剂学(50分)四门课程。

  6、中药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120分)、中药学(120分)和中医

  基础理论(60分)三门课程。

  7、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内科护理学(100分)、外科护理学(100分)

  和护理管理学(100分)三门课程。

  8、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40分)、生物化学(40分)、细胞生

  物学(35分)和微生物学(35分)四门课程。

  9、基础医学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40分)、生物化学(40分)、病

  理学(35分)和病理生理学(35分)四门课程。

  四、报考我校考生一般应是医学门类或生物学科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截止09年入学时,成人教育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毕业五年以上方可报考;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考生报名条件同成人教育本科。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需加试与初试科目和报考专业不同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生可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系统解剖学、卫生统计学、有机化学、病理生理学、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任选两门。

  五、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六、考生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七、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八、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那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九、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十、不破格复试考生。

  十一、有关事宜请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单位代码: 10089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电  话: 0311-86047450

  邮政编码: 050017 联 系 人: 剧亚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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