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长春师范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考试

  报名和考试相关事宜以教育部具体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准确。同时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四、报名咨询

  研究生部主页:www.cncnc.edu.cn/yjsb/index.asp

  通迅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邮政编码:130032

  电 话:0431-86168862

  联 系 人:孙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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