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200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2009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9年塔里木大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0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根据生源再做调整。

  二、目录中所列的考试科目除外语、政治、数学二、数学(农)、 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由国家统一命题外,其他科目均由塔里木大学自行命题。

  三、同等学历报考者,须取得大专毕业证书两年(从毕业至2008年9月1日)以上方能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报考者必须本科毕业且具备我校招生专业的业务知识和基本理论,复试时需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复试阶段进行体检。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及考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报名及考试时间一致;

  报名地点:各地考生均在本地区招生办规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200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继续采用网上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填报,在考试科目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码,如填写不准确,后果自负。

  七、我校录取研究生优惠政策及待遇

  1、凡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均享受公费待遇,并免三年住宿费。

  2、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三助”聘任制度,对于受聘者给予“三助”酬金。

  4、对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给予一定校内奖学金等。

  八、对本目录如有不明之处,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传 真:0997-4680643

  联 系 人:郑老师 、 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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