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19日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u] 全国统考 [/u])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 [u]上海 [/u]市[u] 宝山 [/u]区[u] 水产 [/u]路[u] 2859 [/u]号
[u]武东[/u]校区:[u] 上海 [/u]市[u] 杨浦 [/u]区[u] 武东 [/u]路[u] 51 [/u]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九、录取规则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 1、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根据政策,上述批次在控制线上学校将在105%以内进行调档。2、对进档考生将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考生志愿进行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当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无加试要求。 4、无单科成绩要求。
二、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无加试要求。5、无单科成绩要求。6、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院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统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费(2012)005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600元(六人间)[沪价费(2003)065号] 每生每学年1900元(六人空调间)[沪价费(2012)00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761012、18801931998、021-36020098(F)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6761067
十四、网址   www.shjgxy.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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