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8日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区域

  2012年,我院主要面向重庆、四川、贵州3个省(直辖市)招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2012年,我院招生计划为3300人,各省(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

  2012年,我院共开设41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智能手机软件开发(Iphone/Android)、软件开发、软件测试、对日软件开发、游戏软件开发)、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与云安全、网络安全与监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移动互联网应用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设计与管理、网站开发与设计)、电子商务(互联网策划与编辑、互联网营销与推广)、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教育部IOTT班】)、计算机系统维护(笔记本检测技术【联想班】)、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英业达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G通信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智能建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策划、游戏测试与运营)、影视动画(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表现与动画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景观建筑设计、)、商务管理(电信服务外包、物流服务外包、服务外包项目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连锁经营店长、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策划与营销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网店运营与客户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与财务信息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与项目管理)、商务英语(国际贸易与国际商务服务)。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按1:1.2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

  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则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语种均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除“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专业为日语外,其余各专业均为“英语”。

  6.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录取原则是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需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再参考文化成绩。

  7.我院只面向重庆市招收三校生和四川省招收对口高职类考生。

  8.录取新生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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