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8日

  二、录取规则: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同时结合学生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进挡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以成绩顺序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各项招生政策。

  2.男女生比例要求:助产专业限女生,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3.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护理(涉外护理方向)专业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护理、护理(社区护理方向)、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双手无残疾,无瘢痕。药学、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要求无色盲。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专业要求双手无残疾。

  四、学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5000-6250元/年。

  2.住宿费:

  沙坪坝校区:500-7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重庆大学城新校区:800-12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五、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学校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此外,学校还实行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资助办法,以帮助贫困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

  六、毕业证书及证书种类: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实习全部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年级学生可通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获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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