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8日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①学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第四章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工业分析与检验】和【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皮肤过敏等疾病。

  4、录取顺序: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6、对志愿和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库区淹没乡镇考生,若以上条件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择优录取。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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