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8日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2012年收费标准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费以重庆市物价局的规定为准(8000-9800元),住宿费按入学时学院安排实住公寓收费(1000-1200元)。

  第五章奖学金与助、贷学金

  第十五条: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对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4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四等奖学金400元/年。

  第十六条:对优秀特困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其院内勤工助学活动。对已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贫困学生可向当地的学生资助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12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若与教育部或重庆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或市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重庆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号

  联系电话:023-85530111、85530333(传真)

  学院网址:www.cqjky.com

  邮编:402247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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