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音乐舞蹈系概况及专业设置

2016年09月29日

一、概况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音乐与舞蹈系的前身是,1974年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75号文件精神与阿克苏艺术班同年成立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艺术班”隶属伊犁州文化局,1986年由伊犁哈萨克州第六次人大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正式挂牌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艺术学校》,临时校址设在乌苏县图书馆,于1989年搬迁到奎屯市。2002年与伊犁州技工学校、建筑学校一起合并到伊犁州教育学院。同年作为伊犁州教育学院的一个重要的教学单位之一并入伊犁师范学院,现校址位于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固定资产15万元,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工作室、声乐与器乐、音乐理论、舞蹈、阿依特斯四个专业教研室,建有音乐制作与录音室、图书资料室,图书阅览室、多媒体教室和20间标准琴房及舞蹈排练厅。现有教职工34人,专任教师3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中级16人,在校学生640人。

二、专业设置

目前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教育、文化事业管理、表演艺术(阿依特斯方向)、音乐表演(民族音乐方向)五年一贯制、民族音乐与舞蹈(三年制音乐方向)中职、民族音乐与舞蹈(三年制舞蹈方向)中职、民族音乐与舞蹈(六年制音乐方向)中职、民族音乐与舞蹈(六年制舞蹈方向)中职、曲艺表演(阿依特斯方向)中职11个专业。

三、专业技能实训条件

我系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所属各地区、县、市歌舞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并签署了演出实习实训的协议,保证了学生实习实训的效果和质量。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主要有:伊犁州歌舞团、塔城地区歌舞团、阿勒泰地区歌舞团、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奎屯市歌舞团、乌苏市歌舞团。每个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时都必须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校外毕业实习,并提交校外实习报告、实践单位反馈报告等作为校外实训的评估证据,确保了校外实训的规范化与效果。定期带领学生到实习实训基地见习、实习,了解实践性表演任务,对学生进行专业实践的指导,使学生获得了需多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另外我们还不定期邀请实习实训基地的国家一级演奏家、作曲家到我院进行专业指导并讲座,开拓了学生视野,激发了学生努力学习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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