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8日

  第五章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我院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办学条件

  第二十一条我院现有教职工400余名,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6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169人。师资队伍中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25人,1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学院师资主要由具有后勤工程学院执教博士、硕士、本科等教学经历的专家教授;具有行业、企业从业背景,拥有丰富工程经验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国家重点大学毕业,具有良好学识,拥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中、青年教师构成。

  第二十二条我院拥有10668台(套)、6475万元的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35万册,教学用计算机800余台,拥有能源工程、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电子工程、基础实训等7大实验实训中心;制冷与冷藏、空调工程、电力系统、石油炼制、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电子电工等53个专业(课程)实训室;满足所有专业学生实习实训需要的100余家校外企业实习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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